金融等三领域再获“政策红利” 市场提振持续加注新动能
2015/12/4 12:49:30 来源:
12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省台州市、吉林省等多地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会议决定,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地区分类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一是建设浙江省台州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二是在吉林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三是支持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分别以深化粤港澳合作、发展融资租赁、推进两岸金融合作为重点,在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跨境投融资等方面开展金融开放创新试点,成熟一项、推进一项。有关部门和试点地方要向国务院专题报告试点工作情况。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台州是全国股份合作制的发祥地,民营经济发达,小微企业众多。经过多年发展,台州逐步形成了以民营经济为主导、小微企业为主体的与实体经济相匹配的金融服务体系。小法人金融机构多、小企业金融服务突出成为台州地方金融业最显著的特色,被称为金融业的“台州现象”,在全国打响了“小微金融台州模式”的品牌。
“这是以局部地区试点为全面深化改革积累经验,以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为金融改革‘探路’。”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谭云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加快金融改革,就必须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相匹配的金融模式,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从顶层设计层面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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