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通局函〔2009〕96号
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
为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工作,提高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工信部电管〔2009〕188号)要求,我局制订了《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将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我局。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联系人:张海峰 电话:0371-65330166)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工作,提高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支撑互联网管理各项重点工作,结合当前网站备案管理工作实际,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当前网站备案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网站备案管理工作是互联网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各相关单位克服网站备案信息数据量大、信息核实难、人员不足等困难,围绕提高网站备案率、提高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网站备案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2008年底,我省已备案网站达到46759家,网站备案率达到97%以上,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也有所提高。备案信息在社会维稳、奥运保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与此同时,个别基础电信企业和部分接入服务商责任尚未落实到位,接入未备案网站、不履行备案信息核实和更新责任等违规行为依然存在;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不高,还难以充分满足当前打击网上违法犯罪行为、建设社会主义网络文化等工作的需要。其主要原因是:网站备案管理的思路和目标还未适应互联网管理的新形势及时调整到位,对强化落实接入责任尽快提高“两率”的紧迫性认识还不够深入;管理措施还缺乏针对性,重点管理对象、重点管理环节等还不够突出;监督考核工作力度还较为薄弱,还没有建立起长效的、有力的监督考核机制;技术支撑手段缺乏的问题较为突出。
二、工作思路和目标
2009年加强网站备案管理的思路是:围绕提高“两率”的中心任务,兼顾提升网站备案信息服务工作需要,以市场管理为重点,技术支撑为依托,突出对基础电信企业和备案网站数量较大的接入服务商的监督指导,突出存量问题集中清理、增量问题防治等重点环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指导督查,确保实现相关工作目标。
2009年加强网站备案管理的目标是:在2009年9月底前重点开展存量问题集中清理,将网站备案率保持在97%以上,将每月新入库的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提高到95%,将之前已入库的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提高到90%,网站备案信息在服务建国60周年各项安全保障工作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网站备案率与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的定义见附件一)。
三、工作重点
(一)集中清理现存的未备案网站、不准确网站备案信息和IP地址备案信息
1、集中清理现存未备案网站。各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要于2009年6月底前完成对本单位接入未备案网站问题的自查工作,对发现的未备案网站,要立即停止其接入服务,待其取得经营许可或备案编号后再为其提供接入服务。省通信管理局将利用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的未备案网站发现程序,对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未备案网站清查工作进行督导。
2、集中更新不准确网站备案信息。各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准确率阶段目标,按照《网站备案信息填报规范性与真实性的有关要求》的规定(见附件二),结合本单位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在2009年8月底前对本单位接入网站的备案信息进行自查、更新。省通信管理局将利用抽查、通报等制度,对相关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的备案信息核查更新工作进行督导。
3、集中更新不准确IP地址备案信息。IP地址备案信息是定位未备案网站、核查网站接入信息准确性的基础信息。IP地址报备信息的集中更新对于未备案网站的集中清理和不准确备案信息的集中更新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部网站备案管理系统具有IP地址报备准确性核查和提示功能。各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等IP地址报备单位要在2009年5月底前完成系统已提示问题的修正工作,并将IP报备和报备错误的修正工作固化为一项日常工作,对报备后系统给予的问题提示在2日内修正完毕。省通信管理局将加大此项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帮助接入服务商熟悉IP地址核查规则,修正报备错误。
(二)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新增未备案网站和不准确备案信息
1、进一步落实和细化经营管理配套制度。各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要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工作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到网站备案管理工作专人专岗,责任落实到人;完善监督下级接入单位的有关要求,落实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作为互联网骨干网运营企业应承担的接入管理责任。
2、强化技术支撑手段。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接入服务商要落实相应资金,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的统一的系统建设规范,在2009年9月底前开发完成包含未备案网站自动发现功能、本企业网站备案信息数据库和IP地址备案信息数据库等模块的支撑系统。
3、加强接入服务市场规范。一是加强对新接入网站存在问题的日常监督检查。省通信管理局将严肃处理新接入未备案网站、申报虚假备案信息、不履行备案信息更新责任的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是进一步规范违规转租接入服务的行为。依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新修订提出的禁止增值电信企业转租基础电信企业提供的接入服务的规定,各基础电信企业要在2009年8月底前完善接入服务合同,明确对转租接入服务的禁止性规定和相应违约处置条款,并督促下级接入服务商纠正转租行为;从事接入服务的增值电信企业要在2009年6月底前开展自查,自觉纠正本企业的转租行为。省通信管理局将在2009年8-9月份组织监督检查,对仍存在违规转租行为的增值电信业务,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相应基础电信企业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对未落实合同完善及下级接入服务商督促规范等责任的基础企业,省通信管理局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4、增强网站备案管理保障条件。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接入服务商要进一步充实网站备案管理力量,以适当形式加大对网站备案管理的人力、资金、设备投入。省通信管理局将加强对省各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的业务和政策培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要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管理对于保障电信业健康发展、维护稳定社会秩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网站备案管理工作是确保落实我国各项互联网管理重要工作的重要基础,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大力加强对本单位有关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强化保障,确保加强网站备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按时保质落实。各企业的具体实施方案、联系人、联系方式请于5月30日前报省通信管理局。
(二)精心部署,落实接入责任。各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切实可行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要将责任落实情况与接入服务商的内部考核和管理挂钩。各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要将网站备案工作责任落实情况与内部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从收入、人事等方面强化对基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约束力度。加强对下属公司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
(三)定期通报,加强沟通。省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接入服务商要于每月30日前向省通信管理局书面报告当月工作落实情况,省通信管理局在每月初通报上月各企业加强网站备案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四)加强督导,强化监督。省通信管理局要加大对各基础电信企业和接入服务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对成效突出的,组织经验交流和推广,对经指导和督促仍拒不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将处罚情况向其集团公司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通报。
附件列表:
附件1 网站备案率与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的定义.doc
附件2 网站备案信息填报规范性与真实性的有关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