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在收购活动中,收购方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相对较大,承担的风险也较大。作为收购方,为使自身获得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保障,应注意在意向书中订立如下保障条款,以预防和最大程度降低收购的法律风险。保障条款主要包括排他协商条款、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不公开条款、锁定条款和费用分摊条款。
1、排他协商条款。此条款规定,未经收购方同意,被收购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协商出让或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否则视为违约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该条款主要是为了防止被收购方多头谈判。
2、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该条款要求目标公司向收购方提供其所需的企业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收购方更全面的了解目标公司。获得充分、准确的资料和信息是确保收购方顺利进行尽职调查的条件,有效的尽职调查对于判断目标公司是否存在隐性债务及相关重要情况具有巨大的意义。
3、不公开条款。该条款要求收购的任何一方在共同公开宣告收购事项前,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特定或不特定的第三人披露有关收购事项的信息或资料,但有权机关根据法律强制要求公开的除外。
4、锁定条款。该条款要求,在意向书有效期内,收购方可依约定价格购买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或股权,进而排除目标公司拒绝收购的可能。
5、费用分摊条款。该条款规定无论收购是否成功,因收购事项发生的费用应由收购双方分摊。 (朱中辉律师搜集 来源:邓世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