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届广交会日前在广州落幕。在本届广交会上,记者经调查发
现,展场上绝大部分外商是以正常手段合法做生意,然而也有少数境
外厂商,利用国内厂商经验不足,急于签单的心理,进行各种“合法
不合理”的交易,让国内厂商吃尽苦头。以下将以实例揭露部分外商
的“骗钱”行为,用以警示参展的国内厂商。
阴招一:拿来A家产品 诱B厂低价造
温州一家工艺品厂厂长张先生介绍说,广交会上,通常有许多生
产同类产品的竞争厂家,有的外商会在A厂商摊位处拿到自己所需要
的产品样本,然后到B厂商处谈生意,“这种产品A厂商要价50美元一
个,我按照30美元一个的价格让你生产,你干不干?”面对如此压价,
B厂商通常认为,虽然利润不高,但总比没有利润强。最后会同意接
单生产。这样,国外厂商不仅拿到了自己需要的产品,而且价格还非
常便宜。
律师指出,广交会上出现这些外贸纠纷除了外商善于运用“合法不合理”
的方式去谋取最大利益外,某种程度上也是国内厂商之间日益激烈的
竞争造成的。由于国内厂商之间互相压价,恶性竞争,才会导致外商
有空子可钻。如果国内厂商不贪图微薄的利润,坚持以不低于成本价
的方式交易,就不会让外商占着便宜了。
阴招二:小订金签大单 交货时再砍价
据了解,广交会主馆一个标准摊位展费为1.8万元,新馆每个摊
位也要9000元,按参展商平均摆设3~4个展位,参会一次最少要支出
5~8万元。有的外商利用国内厂商“花了大价钱来参会,就一定要拿
大订单”的心理,亲自或雇用“枪手”暗地观察现场,专门寻找一些
产品不错但订单少的厂家,一旦找中这样的“猎物”,就马上以低价
出击。
国外厂商通常提出以远低于正常订金的价钱订货(正常的订金要
占总价的三成,但这些外商提的订金不到产品总价的一成),外商通
常的说法是:“我要这种产品××万件,但身上的现金就只有这些了,
拿来作订金,你干不干?”国内参展商眼看着广交会即将结束,还没
有大的订单,眼前这单生意虽然订金不多,但也算大单,如果不接,
岂不更惨?带着这种想法,参展商通常都会一咬牙,接!
但是,这样接了单,就后患无穷了,等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日
期时,国外厂商发话了:“你这批产品质量不合乎我的要求,退货,
至于那点订金我也不在乎,不要了。”正当国内厂商望着好不容易生
产出的一大堆产品发愁时,第三方出现了(这个第三方往往是国外厂
商的委托方),要求购买这批产品,但是价格可能只是原先价格的一
半。但对于国内厂商来说,只要有人来买这批货就已是万幸的事,也
顾不得过多考虑价格,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产品往往以成本价出售。
律师一语道破:对于这种伎俩,国内厂商千万不要贪一时的小便宜,
酿成大错!正常的贸易就要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疏忽了哪一点,就有可
能在哪一点上吃哑巴亏。
阴招三:老客户免订金 货到手人失踪
利用老客户的关系来骗取产品的事,广交会上也会出现过。比如,
两家厂商在广交会上连续做成了好几单生意,彼此间已建立了一定的
信任关系,有的国外厂商就会利用这种信任“做文章”。这时他们会
给出一个不到10万美元的小单让国内关系厂商做,至于订金也就由于
老关系给免除了。
而当国外厂商拿到产品时,就不见了踪影,国内厂商即使找国外
厂商,对方却已申请破产。而且,由于贸易欺骗所涉及的金额不大,
真的要把官司闹到国外去,交通费、律师费都是一笔不菲的数目,这
种情况下,国内厂商只好白吃了亏。
***:广州新诺律师事务所所长李德魁认为,如果国内很多企业
都能按照贸易的正常程序交易,不去顾及什么老客户的情面,即可避
免这种贸易欺诈。但是因为国内恶性竞争太厉害,很多企业为求订单
会省掉很多贸易环节,从而不可避免地导致这些欺骗性交易的发生。
阴招四:合同暗做手脚 新手受骗失财
每年的广交会,都会有一些新的厂商加入,有的新厂商对于外贸
合同中的条款审核不够仔细,而导致一些不合理的交易。参加本届广
交会的汕头一家陶瓷企业的李老板就吃过合同上的“哑巴亏”。他说:
“上两届我第一次参加广交会时,和一家欧洲采购商签订了一份合同,
由于自己疏忽,订单合同中并没有注明产品的材料和质地,只是说按
外商给的样品来做,到产品生产出来后,国外厂商就声称‘产品质量
不合格’,原因是我用的生产材料不合乎他们的要求。由于合同并没
有注明‘何种材料’,我只好‘闷吃黄连’了。外商下了订金,就一
定会要货,但经过这一折腾,价格自然降低了不少。”
律师表示,对外贸易中,合同是最要紧的“部件”之一。国内厂商
对于合同中的条款和一些细节都需要仔细研究。另外,国内厂商面对外商
千万不要有“弱势心态”,应该争取的权益一样都不能少。
应对办法:国内厂家应结产业联盟
国内参展商纷纷表示,上述这些情况在每届广交会上都会出现,
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顺德科龙空调公司一位负责人指出,归
根结底的原因是,国内参展商的竞争太激烈,而且互相打压,给外商
压低价格提供了空间,因而导致很多行业的出口利润直线下滑。所以,
我们应该正视这个问题,必要的时候国内厂商可以仿效日本、美国企
业的一些做法,结成产业联盟,对外销售统一保持在同一个价格水平
上,谁违规,谁出局。即使外商再使用什么伎俩,我们都能从容对付,
这样就能保证我们的整体利润。
(金融证券律师朱中辉提供 冯榕 袁峰 万姗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