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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企业在台湾发行存托凭证(TDR)并在台湾证交所上市挂牌的条件
2011/7/7 9:37:28  来源:

大陆企业在台湾发行存托凭证(TDR)的主要条件是:

()公司规模:

1.上市股数:2,000万股以上或市值达新台币3亿元以上。

2.股东权益:经会计师查核签证之最近期财务报告显示股东权益折合新台币6亿元以上。

 ()获利能力:

最近会计年度无累计亏损,并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最近1年度的税前利润/股东权益≧6%,或

2.最近2年度的税前利润/股东权益,均(或平均)3%以上,且最近一年度的获利能力较前一年度佳,或

3.税前利润最近2年度均达新台币2.5亿元以上。

  (金融证券律师朱中辉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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