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联系人:
朱中辉
联系电话:
13849197996    
电子邮箱:
zhuzhonghui999998@126.com    
你的位置:法律风险律师网 > 台湾事务

台湾46家银行今起开办人民币存贷款业务
2013/2/14 13:12:49  来源:

台湾“央行”人士5日宣布,人民币业务鸣枪起跑,共46家银行通过申请,可启动人民币存款、放款与汇款业务。至于人民币基金、保单等理财商品,必须累积一定的人民币资金池后才有发展条件。

根据台湾相关机构评估,岛内银行的人民币存款利率将比香港银行高。例如,1年期定存利率可能超过2%。岛内银行能给民众多高的存款利率,关键在于中国银行台北分行(清算行)给予参加行的转存款利率。据悉,中行给予岛内银行的活期存款利率约为0.65%,比香港的0.629%略高一些,至于定存利率则尚未出炉。

岛内银行吸收人民币资金后,除转存人民币清算行、放款外,还可到香港购买人民币“点心债”。此外,只要通过申请,岛内银行可参与大陆债券市场交易。(台湾《经济日报》供本报专稿)

版权所有:法律风险律师网   豫ICP备10200020号   免责声明
联系地址:法律风险律师网   电话:13849197996
管理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