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法 学 会
中法培函[2010]第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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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商标注册、评审、使用、管理、保护与侵权认定暨商标确权案件审理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当前,中国已经把知识产权提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如何更好地树立企业商标战略、保护商标权益、提升商标价值、争创驰名商标、有效规避商标侵权纠纷,已成为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同时,中国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商标的国际间注册的重要性,造成不少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容易失去国外市场。而《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0号)则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商标代理业务方面做出了重要修改,律师事务所将可以直接从事商标代理业务,而无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为帮助广大企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知识产权律师了解《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最新进展,掌握商标注册、使用、维护、维权全过程的规范操作,了解商标国际注册的重要性和意义,掌握商标国际注册和保护实务,探讨最高人民法院驰名商标司法解释、商标授权 确权行政案件热点问题,提高处理商标侵权纠纷案件的业务水平,培育、保护驰名商标,有效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保护企业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经研究,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决定于2011年1月14日在上海市举办“商标注册、评审、使用、管理、保护与侵权认定暨商标确权案件审理专题讲座”。讲座结束后将颁发三十学时结业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注册工作人员;各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负责商标管理的工作人员、知识产权顾问、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主管、品牌保护经理等;各商标(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负责人及商标代理人;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知识产权律师;各高等院校知识产权教研管理人员。
二、时间、地点
报到日期:2011年1月14日
讲座时间:2011年1月15日—1月17日
讲座地点:上海市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1月10日
三、研讨费用与参加办法
参加的代表须交纳讲座会议费1880元/人(含专家报告、场租、资料等)。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报到时统一交纳。请将报名表传回,我们收到报名表后,于举办前七天将正式日程和报到通知传真给参会代表:
会务组联系方式:
电 话:010-68515282 68539078
传 真:010-68577251
手 机:13683171628
电子邮箱:13683171628@139.com
联 系 人:郑 璐
四、特别声明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司局级法律培训机构,是唯一有权代表中国法学会开展培训工作的专门单位。我们的培训项目均在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网站(http://www.cls.org.cn)予以公布。其它单位未经授权使用带“中国法学会”字样的名义开办培训班及类似的研讨班、论坛等,均属违规及侵权行为。举报电话:010—66188780。
附件:1、日程安排
2、报名表
中国法学会培训中心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