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资办〔2010〕20 号
各省辖市国资委(局、办),各省管企业:
为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提高履职的能力和水平,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0〕60号)的要求,省政府国资委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17件,继续保留规范性文件88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1.废止、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继续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