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联系人:
朱中辉
联系电话:
13849197996    
电子邮箱:
zhuzhonghui999998@126.com    
你的位置:法律风险律师网 > 台湾事务

台湾拟放宽“陆资赴台”限制 推出第二阶段开放项目
2011/2/17 15:47:18  来源:

台湾拟放宽“陆资赴台”限制

推出第二阶段开放项目

据新华社216日电 台湾当局经济事务主管部门透露,该部门已将相关报告提送台行政机构审议,大陆资本赴台投资的第二阶段开放项目可望于近期公布。该部门负责人施颜祥说,第二阶段开放的项目一定会是大陆企业有兴趣的。

20097月,台湾当局有关“陆资赴台”的两项许可办法生效实施,第一阶段开放“陆资赴台”的业别项目共100项,包括制造业64项、服务业25项、公共建设11项。

台当局经济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施颜祥证实,提送的报告中涉及了开放大陆中下游家电企业赴台参股面板厂一事,但因未经核定,目前不适合对外做过多说明。

此外,施颜祥还透露,该部门将成立“两岸产业布局策略小组”,依不同产业邀请相关业界、学界人士,共同研究未来两岸产业互动的课题。

朱中辉律师搜集提供,来源:20110217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版权所有:法律风险律师网   豫ICP备10200020号   免责声明
联系地址:法律风险律师网   电话:13849197996
管理入口